构建劳动法的思想是从近代西方传入的,而“劳动法”一词也是直接从外语翻译成汉语的。劳动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把属于劳动法规范的内容分类组合,形成结构严谨、形式完整的有机统一体。因此,在谈及劳动法的体系时,就是要搞清楚哪些是属于劳动法的内容(范围),以及怎样对劳动法进行分类(框架)这两个问题。
General Theory of Labor Law,On Labor Law,Macao
苏建峰: 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澳门大学法律翻译硕士、澳门法实务硕士课程主任;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执业大律师。1997年于澳门大学获中葡翻译学士学位。2000~2012年就读于澳门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起在澳门大学任教至今,主要教授债法、劳动法、亲属继承法。在《法律适用》《中国法律》《紫荆杂志》《澳门法学》《法学院学报》《澳门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独著或合著论文三十多篇,并出版了《不当得利补充说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