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为法的其中一个部门,因此在谈及劳动法的渊源时,需要先对法渊源做说明。法律没有对法渊源做出定义。对于何为法渊源这个问题,最简单地说,就是指哪些规范产生法。劳动法渊源既有内部渊源和外部渊源之分,亦有一般渊源与特别渊源之分,为了了解其不同之处,我们先要从这些分类去发现它们各自的特点。在劳动法渊源中,法律是最为重要的部分。但法律经常会出现冲突问题,因此需要有一个解决的方案。但是,由于劳动法主要处理的是由劳动合同所产生的问题,所以,更多出现的是劳动法律规范与劳动合同的条款出现冲突的问题。因此,对于这些法律冲突必须要有一套解决的方法。
General Theory of Labor Law,On Labor Law,Macao
苏建峰: 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澳门大学法律翻译硕士、澳门法实务硕士课程主任;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执业大律师。1997年于澳门大学获中葡翻译学士学位。2000~2012年就读于澳门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起在澳门大学任教至今,主要教授债法、劳动法、亲属继承法。在《法律适用》《中国法律》《紫荆杂志》《澳门法学》《法学院学报》《澳门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独著或合著论文三十多篇,并出版了《不当得利补充说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