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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动落实在厦台企台胞享受同等待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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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报告针对当前两岸关系形势,明确提出“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为新时代的对台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初,根据市委书记裴金佳在市委书记与市各民主党派领导无主题座谈会上的指示,《新形势下推动落实在厦台企台胞享受同等待遇的建议》被确立为市委统战部重点课题,由市委统战部牵头组织民进市委、民革市委、台盟市委、市台联、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共同组成课题组。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国家31条”)发布,迅速引发两岸民众的强烈反响,厦门市各级部门积极行动,主动对接“国家31条”提出贯彻意见。课题组与市台办紧密对接,并在市台办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参加了由市台办组织的3场共计60余人次的在厦台商、台干、台属、陆配、在厦就业创业台青、台生座谈会,同时课题组还参加了市委、市政府召开的40多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和市委统战部召集的21个主要涉台部门调研座谈会。市台办和各涉台业务部门在拟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单位民进市委、民革市委、台盟市委、市台联以课题、提案、建议、信息形式提出,以及在此次课题调研中相继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均被充分吸纳到《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厦门60条”)。

4月10日,“厦门60条”正式颁布,在厦台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厦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五个方面推出了60条具体举措,不仅推动“国家31条”在厦完全落地,还结合厦门对台工作实际,增加了新内容,充分体现了厦门作为对台工作重要前沿阵地的应有作为,得到了国台办的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和台湾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为此,课题组拟重点就“厦门60条”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可能忽视或需要引起重视的一些方面提出补充意见,就更好地推动落实在厦台企、台胞与陆企、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率先实现对台工作从“台商”向“台胞”、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拓展,提出进一步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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