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立法的价值与功能、基本原则等问题展开研究,以期为乡村振兴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一些理论支撑与对策、建议。本文指出,村振兴立法不仅要完成将改革经验及成果固定化,以实现政策与法律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还肩负着弥补现行立法不足、重塑农业法体系、规范乡村振兴各方主体行为,以及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构建完整的支持与保护体系的多重使命。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注重“三农”实质公平、强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基本原则和导向将贯穿立法始终。
乡村振兴,“三农”工作,乡村治理
朱智毅: 朱智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