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行动及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社会制度在规范人类行动,实现社会进步及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那么在老年这个层面,社会都有哪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是怎样表现出来的,特别是老年保障制度的功能发挥与改革完善的现状与趋势怎样,将成为本文关注的重点。
张仙桥: 1925年生,194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1980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曾任研究室及社会调查基地负责人,1986年底离休。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秘书长,发表《老年社会学与老有所为》、《关于劲松社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对中国老年人居住意愿与住地环境质量的研究》及《从老年社会学看如何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等论文。
李德滨: 1944年生,原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从事社会学研究30年。曾任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现为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黑龙江省人口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等。著有《什么是社会学》、《社会学100题》、《老年社会学》、《跨世纪的人口流动浪潮》、《女人社会学》(合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