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时至2020年粤港湾大湾区总体上已基本形成层次分明、发展各有特点的城市群。绿色发展是我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粤港湾大湾区的发展同样强调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相结合,并通过绿色金融发展实现市场要素向绿色领域聚集。粤港澳大湾区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市场实践方面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广州、深圳、香港和澳门等重要节点城市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初步构建了资源共享的绿色金融平台,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来,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战略引领下,粤港澳大湾区需要进一步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采取措施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积极应对三地合作中体制机制、产业协同等方面的障碍,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节点城市在绿色金融区域合作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的绿色化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