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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9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市场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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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历来差异显著。在本部分中,我们分别报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市场化最新进展总体状况,并计算各地区的市场化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均按各地区所有省份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个省和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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