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达地区相比,欠发达地区农村在政策、经济、社会、人口环境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但是,基于农村老年人需求、传统文化、组织力量以及政府政策推动,不少欠发达地区也探索出了以互助服务为主,同时进行资金互助以发展互助服务的有效模式,十分具有推广意义。如吉林延边由老年协会管理运行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吉林松原由村“两委”组织运行的互助服务队+托老所,四川由社工机构(益多公益服务中心)和老年协会共同运行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广西宜州由老年协会运行的老年人互助服务项目等,集合了政府、公益基金会、农村社区、老年人家庭等多方力量,在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共兑支出、自我创收等形式,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