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省直管县体制必须实行市县分治:地级市只管理城市自身行政事务,县级由省政府直接管理。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必须有效地监督县级政府权力的行使,监督约束县级政府的行为,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或者权力壁垒。实施省直管县体制,要求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变市管县财政体制。省级财政要增大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强化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和保障。
行政层级,财政体制,县域经济
张鼎良: 张鼎良 1972年7月生,男,汉族,湖南省隆回县人;吉首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贵阳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参与厅级、省(部级)、国家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