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社会权的限制首要解决的乃是如何确定社会权的内涵与外延问题。无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限制理论,还是对权利抑或人权的限制,都离不开对该权利或该权利束的基本范畴加以界定。本文围绕社会权的限制问题展开研究,其前提就需要将学界对社会权内涵界定的争议予以理清。
朱军: 1990年生,河南永城人,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在站),河南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大学监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人权法学。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项,主持厅级项目1项,参编著作3部,在《内蒙古社会科学》《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人民论坛》《河北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