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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廉政法律制度营造清廉的公共道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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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反腐败工作成绩斐然。但当前反腐败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对廉政教育的定位有失偏颇;廉政制度的供给跟不上反腐败的现实需要;对不同等级的腐败定级不细、量刑过轻,法律的威慑力不够。对此提出三点建议: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为公共道德教育,开展以培养清廉意识为核心的新一轮普法教育;加速廉政制度的供给,以法律制度规制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把“高压态势”惩治腐败的短期战略变成严惩腐败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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