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电汇法》与《非法互联网赌博规制法案》对互联网彩票的发展形成掣肘。新罕布什尔州诉罗森案的胜利,使美国互联网彩票成功摆脱《电汇法》第1084(a)条规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非法互联网赌博规制法案》相对较为宽松的规划体系及自身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其无法真正制约互联网彩票。我国互联网彩票业的管控制度与美国互联网博彩业管控制度在管控体制、互联网彩票销售的罚则以及制度腾挪空间方面差异较大,但二者相似之处甚多。我国抑或美国,都应当顺应互联网蓬勃发展潮流,在适度监管的前提下放开互联网彩票市场,营造合法有序、开放自由的互联网彩票交易市场;立足现有的制度基础,辅以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互联网彩票走上良性发展的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