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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平权意识与复杂性科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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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的社会化使脑力劳动者的数量剧增,并在逐步消解着“脑力劳动-精英/体力劳动-大众”这种传统社会分工形式,但是,正如本书上一章末尾所述,脑力劳动者的大幅增加以及体力劳动者的相应减少并没有改变社会分工中“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而是将“脑力/体力”形式的等级结构转化到了脑力劳动者内部,如软件生产(其实是产研一体化)领域内的分工结构:上层脑力劳动者(软件工程师)-精英/下层脑力劳动者(软件蓝领)-大众。精英阶层的产生似乎是社会竞争的必然,尤其在现代社会,原则上不能世袭的科技精英更彰显了竞争作为一种社会激励机制的“合法性”。但是,社会建制与社会文化相互融合而营造的竞争范式并不能使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而科学技术又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科技系统具有相对独立的演化逻辑,但同时它也是一个参与社会整体运行的子系统,社会环境与科技发展是双向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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