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与政府效率
在线阅读 收藏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存在以内容共融、作用互构和主体一致为表征的互涵式关系,借鉴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经验,有助于扎实推进乡村高质量振兴。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仅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基础,而且为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留出窗口期。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202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正式出台,再次重申了要加强5年过渡期内脱贫地区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以期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审议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其中,“国家”一词出现了52次,“政府”一词出现了77次,“各级人民政府”一词出现了35次,“部门”一词出现了13次,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繁荣乡村文化、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用法律形式规范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行为和责任,并规定了监督检查制度措施。这表明各级地方政府只有重视提升政府效率,才能肩负乡村振兴的重任。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