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双支柱调控框架”后,《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明确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和范畴,并规定了评价流程和总体方法。本报告根据监管要求,从证券机构规模、关联性、可替代性、复杂性和资产变现等方面,建立了证券公司系统重要性评价体系和计算方法,对证券公司系统重要性进行排名和分析。研究显示:系统重要性排名TOP20的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占全行业的72.45%,未达到75%的监管要求,这说明证券业还远未达到“太大而不能倒”的程度,未来监管部门可能会推动行业内的合并重组,以提高证券行业头部机构的系统重要性。除机构规模外,证券机构间的关联性和复杂性也至关重要,应将其共同纳入我国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并作为证券市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具体内容。对系统重要性证券机构的监管,应按照宏观审慎监管原则,明确评估方法和范围,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系统重要性证券机构风险监控和处理机制,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监管有效结合起来,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