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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天津市以药品集中采购为突破口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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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新医改”10年的探索,我国已确立了以“三医联动”为核心的改革策略,即医药(药品的提供方)、医疗(药品的使用方)、医保(药品的支付方)进行联动式的改革。其中,药品集中采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通过集中采购,挤掉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灰色费用空间,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腾笼换鸟”,使医药价格回归合理水平。2019年4月,天津市作为“4+7”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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