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教育要向国内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的成熟模式和世界范围内受教育权保障、教育普及的先进国家取经,找准“一带一路”建设在教育领域的着力点。本文指出,边境地区义务教育政策规划除了要适应教育自身的发展,还要与区域社会发展的整体定位与趋势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边境地区应通过教育政策规划推动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的形成,促进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从而实现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的善治,发挥出教育的独特功能。
李芳: 1983年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与教育政策学、民族教育。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教育学青年课题、国家民委项目、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5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等多项课题。在《中国教育学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