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4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在全球范围取得了重大进展。
构建“一带一路”合作体系无非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一条路径是采取由中国主导、沿线国家以友好同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封闭式经济同盟关系,另一条路径就是由中国与沿线各国共同协商建立以规则为导向、开放包容、民主透明的法治化体系。前者已被实践证明是一条不归路,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人们,“小圈子式”的经济同盟模式尽管可能一时热闹,但最终只能“昙花一现”、不可持续,在这方面,中国积累的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通过国际合作制定国际规范,建立可预期的国际制度,进而逐步建立公正、有效、法治化的全球治理模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在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同时,中国也需要在全球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中阐述中国的立场,实现国际法治的中国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