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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权责清单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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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制度由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三个部分构成。为了让市场主体明确不该干什么,需要制定负面清单,其目的是“法不禁止皆可为”;为了明确政府行使权力的边界,需要制定权力清单,以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为了解决政府及其部门懒政、怠政的问题,需要制定责任清单,以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明确了企业的市场行为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权力边界,却不能杜绝政府的懒政、怠政等不作为的情形,责任清单则能够弥补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不足,促进政府管理部门正确履职。因此,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政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三驾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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