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也是其价值之所在,城市容貌与环境卫生最能体现地方特色,因此本文在优化现有地方性法规立法特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17部省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地方立法特色质量评估。通过评估发现,众法规地方立法特色质量评估得分均较低,反映了省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立法趋于保守、缺乏地方特色的弊端,从而造成省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立法质量偏低。因此,省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立法应当更加注重增加创制性规定,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降低法规的重复率,以提升立法质量,实现立法决策的科学与规范。
地方立法,立法技术,法治建设,社会治理
赵心语: 赵心语,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立法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