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行政法学界在行政法法典化路径选择上可归为制定行政程序法、制定统一行政法典和制定行政法总则三类。就行政程序法典化路径而言,“学界助推+地方试验”的立法热情退却后,有逐渐消沉之势。就统一行政法典化路径而言,以“行政程序法模式”、“行政法总则模式”、“一般行政法模式”、“行政基本法模式”、“部门行政法模式”和“混合模式”为代表的六种模式利弊分明、难以权衡。就行政法总则法典化路径而言,随其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体例结构渐明后,多数学者认为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新时代实现行政法典化行之有效的最优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