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于行政审批简化,着眼于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服务优化的“放管服”改革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构成。“放管服”改革以行政效能为基本原则,以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大数据监管为监管理念。行政主体通过向市场、社会主体外放权力,向基层政府、试点组织下放权力,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的方式实现“放管服”改革中的组织结构变革。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约谈、信用监管为内容的行政行为方式变革,推动了监管方式创新。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的“放管服”改革,通过缩减不必要审批项目,并联多阶段行政行为,促进行政程序的繁简分流。“放管服”改革应恪守法治原理,做到重大“放管服”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