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年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正式确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践证明,它是鼓励医药创新的有力推手。作为一项在国际上已取得良好成效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具有诸多优越之处。然而,因其对以往“捆绑”式管理模式的彻底打破,对许可持有人的能力、现有的监管体系等都会带来挑战,在现阶段存在一定的制度风险。继续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应当正视问题,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机制,推进国家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
国家机构,法治政府,法治发展
王青斌: 王青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郭晓丽: 郭晓丽,中国政法大学药品监管法治研究基地秘书,主要研究方向为卫生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