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沙盒是监管科技创新的一种手段,能够为具有破坏性和众多风险的科技创新提供安全的测试环境和监管实验区。监管沙盒制度最先起源于金融科技领域,现在有向更多的科学技术领域扩大的趋势,代表性的就是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科技创新给传统监管手段所带来的挑战是研究提出通用科技监管沙盒的重要背景,不仅在监管理念层面需要适应性的转变,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明确通用科技监管沙盒的基本框架。就通用科技监管沙盒的具体内容而言,除了在宏观层面上确立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与合法性的限制外,还需要就监管主体、监管豁免的额范围、利害相关方、沙盒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消费者保护、豁免条款和时限以及沙盒的监管和评估等内容加以明确。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报告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通用科技监管沙盒的规范体系,形成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引领,“通用科技监管沙盒条例”以及“分领域的实施办法”为主要框架的层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