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案件范围不仅仅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内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近几年的重点工作。通过实证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类公益诉讼案件可知,这类检察公益诉讼与传统“五大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存在公益类型不同、以民事诉讼为主,行政公益诉讼多以诉前程序为主等特点。文章以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这类诉讼所保护的利益之社会性、公共性和秩序性特征;剖析了妇女权益保障保护机制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困境,论证了构建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的必要性,最后指出构建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