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协议的相关案例中,人民法院以不同的裁判说理展现了不同的立场,揭示了法院在依法行政与契约严守、法律优位与法安定性等原则间的权衡,体现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复杂性。行政协议的识别、行政协议无效认定、行政协议的单方变更与解除、行政协议的赔偿等问题,归根结底是行政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如何调和公私法适用是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核心。因此,以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对行政协议案件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分析,不仅有助于行政协议的理论提升,而且有助于提升法院裁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