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多地少,没有荒漠类土地,发展光伏除了要考虑与建筑结合,还必须考虑利用农田,因此需特别注重生态保护。为了实现碳中和,荷兰未来将大规模推进地面光伏的发展,也将更加关注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对土地资源和区域生态造成的影响。对此,荷兰鼓励推广屋顶光伏,并设置了光伏电站建设的行业规范及生态规定。荷兰在平衡光伏发展与农业生态之间关系的过程中所反映出的部门间协作能力、选址倾向、奖罚机制以及生态治理水平都对中国光伏发展产生了较强的示范作用。
何继江: 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博士、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修复和可持续生计”项目部负责人,全球每人1千瓦光伏倡议发起人。 发起并组织开展能源转型万里行活动,驾驶电动汽车进行了中国海南环岛考察、中国北方六省考察、欧洲考察等活动,对国内外的电力系统转型、供热能源转型、交通能源转型、工业能源转型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