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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基础、新特征及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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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一种明显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农村走向新型集体经济道路。这种新型集体经济与之前人们理解的集体经济相比已有根本性变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的集体经济实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十分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在201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提到,“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农业合作社是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7月在吉林调研时特地考察了当地的专业合作社,指出“要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中国特色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农民进行财产合作和劳动合作,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具有合作经济的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社理论是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理论基础。本文在梳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合作社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我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新特征及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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