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税是一种被市场国普遍采用的、“简单粗暴”的数字经济征税问题解决方案,拟针对数字经济开征一种全新的税种。数字服务税方案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可以直接、有效、迅速地对数字经济征税,弥补市场国的税收损失,但其缺点也是需要我们重视的,比如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其条款的合理性、过程中所产生的阵痛与直接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相比会更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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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明星: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总会执行委员。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何杨: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国际税收与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