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既得利益国家的“强烈反对”,数字服务税最终没能成为解决数字经济征税问题的良方,全新的数字广告税作为折中方案形成。相比于数字服务税,数字广告税的征税范围更小,具体细则更为简单,这不免让人怀疑其有效性。但是,数字广告税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即其推行不会遭遇太大的阻力。
曹明星: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执行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财税经济与法律、国际税收与世界经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国际税收治理问题研究”,协调“EU-CHINA Tax Treaties”、“Removing Tax Barriers to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等国际合作研究。执行主编“国际税收协同创新系列丛书”,著有《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全三卷)》《现代财税法之辩证生成论》《跨境所得的国际税收筹划与管理》,在Journal of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ax Law、《改革》、《财贸经济》、《财税法研究》、《税务研究》和《国际税收》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曾先后访学、访问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维也纳经济大学、莱顿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纽约大学等著名国际税收研究机构和高校。荣获“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全国征文一等奖、“邓子基国际税收优秀论文”一等奖、“首届全国税务专业硕士优秀案例”一等奖、财政部共建课题优秀成果奖等。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何杨: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国际税收与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