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法国采取数字服务税、扶植本土数字企业等措施所起的作用和面临的问题。由于数字服务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以谷歌、苹果公司为代表的美国公司,因此数字服务税如何征收、税权如何划分、税收收入如何在两国之间进行分配,都成为美法两国之间针锋相对的问题。
曹明星: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总会执行委员。
何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研究委员会成员、北大-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入选“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和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税收、地方财政。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