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传统的国际税收制度造成冲击,而这种冲击对不同国家税收的影响路径并不完全相同。对于像美国这样的数字经济输出大国来说,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涵养了丰富的税源,但也滋生了新的避税方式,特别是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仍是防范国际避税的一大难题,因此美国有动机去改革现有的所得税制度,减少税源的流失。目的地现金流量税虽然提出已久,但是首次在政治上作为提案提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税改和特朗普政府政治立场的高度一致性,符合“美国优先”原则,且在短期内有助于减少资本的外流。但这样的单边提案并不能解决长期国际税收问题,甚至可能违反OECD在直接税方面的相关规定。
曹明星: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总会执行委员。
何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研究委员会成员、北大-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入选“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和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税收、地方财政。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