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传统的国际税收制度造成冲击,而这种冲击对不同国家税收的影响路径并不完全相同。对于像美国这样的数字经济输出大国来说,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涵养了丰富的税源,但也滋生了新的避税方式,特别是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仍是防范国际避税的一大难题,因此美国有动机去改革现有的所得税制度,减少税源的流失。目的地现金流量税虽然提出已久,但是首次在政治上作为提案提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税改和特朗普政府政治立场的高度一致性,符合“美国优先”原则,且在短期内有助于减少资本的外流。但这样的单边提案并不能解决长期国际税收问题,甚至可能违反OECD在直接税方面的相关规定。
曹明星: 教授、博导,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执行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财税经济与法律、国际税收与世界经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国际税收治理问题研究”,协调“EU-CHINA Tax Treaties”、“Removing Tax Barriers to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等国际合作研究。执行主编“国际税收协同创新系列丛书”,著有《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全三卷)》《现代财税法之辩证生成论》《跨境所得的国际税收筹划与管理》,在Journal of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ax Law、《改革》、《财贸经济》、《财税法研究》、《税务研究》和《国际税收》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何杨: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国际税收与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