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税制是指将跨国公司视为单一的主体来计算利润的分配,而不是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将各子公司视为独立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原因是在数字化和全球化的环境下,由于公司之间的协同作用,集团整体的利润往往高于各公司单独计算的利润额之和。总的来说单一税制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稳定的国际竞争环境。
曹明星: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财税协会(IFA)总会执行委员。
王卫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何杨: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社社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财政、国际税收与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