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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引入竞争中立、推动国企改革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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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国当前发展的语境,笔者认为竞争中立制度是政府为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以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和建立公平竞争市场为目标,不为特定市场主体创设不当竞争优势或劣势条件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竞争中立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但具体到我国这样一个国有企业类型丰富的国家,应考察各类国有企业是否应当适用竞争中立制度,进而合理框定我国竞争中立制度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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