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保障体系,如圆桌会议的对话形式、充分保障环保非政府组织权利等。对六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外案例进行介绍,从案例的经验和教训中思考其制度内涵,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三点制度性的启示,以供上海和国内其他省市借鉴,即: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对话权、申诉权等环境权利;提升制度包容性,鼓励支持专业、负责、独立的环保组织或机构;环保公众参与制度与其他制度环环相扣,相辅相成。
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研究报告,上海市,2014
周晟吕: 周晟吕,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