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法规明确,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拒不改正,商家最高面临5万元罚款。
2013年3月 黄浦江及上游水域漂浮死猪事件。上海市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在事件期间共对相关区域的6个取水口、9个水厂的水质进行监测。
2013年3月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若干规定》发布。
2013年4月 《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正式发布,当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出现并可能持续一段时间时,本市将启动多种措施限制本地的污染排放。
2013年4月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开始组建。该中心是目前我国唯一以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为目标、面向国家环境管理服务的工程技术中心。
2013年5月 针对上海松江区引进“新能源项目”引起市民强烈反应事件,企业做出承诺,政府邀请市民到企业进行实地参观和交流。该事件有助于提高环境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2013年5月 2013首届上海365绿色家居公益检测文化节举行,组委会推出千户家庭(10万平方米)空气净化抑菌免费计划,旨在防范PM2.5对室内环境造成危害,预警PM2.5细微颗粒物等室内有害污染物与春季病毒性流感导致疾病发生。
2013年5月 《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修订,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解决了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工作中一些无法可依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本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013年6月 “2013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在虹口区花园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开幕。今年的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2013年7月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将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对高楼建筑群和建筑工程加强规划和管理,以控制持续发生的地面沉降。
2013年7月 上海市启动排摸受污染土地,并通过建立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类别的土壤数据库,逐步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和信息共享。
2013年7月 上海正式发布调整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的居民用户水价,并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2013年8月 上海市第一次水利普查暨第二次水资源普查结果正式发布。普查结果显示,纳入此次普查的河湖断面水质中,超过半数的河湖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2013年9月 上海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2013年9月 上海市环保局和区县部门建立预报会商机制,联合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范围主要为未来24小时,并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段进行预报:当日夜间(20:00~6:00)、明日上午(6:00~12:00)、明日下午(12:00~20:00),分别预测每个时段的AQI指数范围、污染等级和首要污染物。
2013年9月 上海市开始实施“沪Ⅴ”标准汽油,12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权威机构测试表明,车辆使用“沪Ⅴ”标准油品可减排15%,尤其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减排效果明显,PM2.5也会同步削减。
2013年9月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公布。行动计划不仅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指标,还推出十个方面具体措施,并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2013年9月 上海市环保局与浙江省平湖市建立两地环境监测信息交流机制。今后,两地监测信息将实现互通互换,有效提高两地环境监测设施的使用效益,提高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013年10月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获得上海市政府批准。
2013年10月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明确了本市供水水质实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职责梳理情况,明确市供水处负责对本市供水水质的监督考核工作;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政府和企业对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均负有责任;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本市供水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政府监测和企业自检的指标和频率。
2013年11月 上海正式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务。对于可能造成空气污染的气象条件,上海市气象部门制定了对应的等级预报制度,共分为六个等级。当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达四级及以上时,气象部门将发布提示性预报,有利于市民及时应对空气污染。
2013年11月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获上海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规划,将归并上海西南五区现有取水口,并在太浦河北岸金泽湖荡地区建设小型生态调蓄水库,形成“一线、二点、三站”的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工程布局,进一步提高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能力。
2013年11月 《上海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攻坚战实施方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
2013年11月 《上海市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确立了本市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对用海预审与海域使用许可程序进行了有效衔接。
2013年11月 上海市碳排放交易正式启动,并在全国率先出台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
2013年11月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