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企业作为我国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主体之一,对于聚焦受助对象需求、调动慈善人员参与、提升慈善项目效果和优化区域性、行业性慈善资源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企业慈善中占有绝对优势的非公益性企业慈善捐赠在第三次分配理论的实践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企业,慈善事业,非公益性,捐赠激励
朱锦程: 江苏南京人,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元智大学人文社会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政策、企业慈善和文化治理等。先后在《社会科学战线》《福建论坛》和《学术论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