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会关系改革便成为治理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由于政策本身的不完备和执行中的偏差,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化现象仍普遍存在。行业协会长期以来都是在行政部门权力及其衍生的社会网络下发展,与行政机关间自然存在一种“垂直依赖”关系。所谓“垂直依赖”是指组织间存在明显的上下层级式的资源依赖关系,低层级组织对高层级组织的资源依赖大于后者对前者的依赖,这种非对称的关系会迫使低层级组织为取得生存资源而牺牲其自主性。在这种关系下,政府掌握着行业协会发展的关键资源,如人力资源,包括行政机关可以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财政资源,包括编制、办公场所、直接的经费拨付、间接的政府采购;在登记管理上,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着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而行业协会作为部门结构的前身,能否持续其曾经在部门内部的结构和优势,如何实现成熟的组织治理结构,通过科层化的组织结构分工实现其功能,解决被动生存问题,就需要协会在“人、财、事、组织”四个方面实现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