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本质是现实世界的数字化,虽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元宇宙的法包含元宇宙内的法和元宇宙外的法,并以此衍生出元宇宙内的监管体系和元宇宙外的监管体系。前者依托元宇宙参与主体的自治,后者依靠政府的规范。二者的碰撞与融合,最终形成一个二元甚至多元共治的元宇宙法律监管体系。对于元宇宙,政府宜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坚持鼓励创新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元宇宙发展留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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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仁亮: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