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具体化的控制规则。深圳最早于2008年颁布了《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行政裁量基准文件,主要分布在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领域。当前,行政裁量基准的设定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程序不完善、变更规则缺失等突出问题。行政裁量基准设定规则的完善需要吸纳《行政处罚法》中的新规定,同类型行政裁量基准设定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应当一致,针对违法主体、违法情节以及违法行为手段等的考量因素应当大体一致,要完善行政裁量基准设定程序,并确立行政裁量基准变更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