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分析了国际经贸新规则在多边和区域层面的不同特征,指出国际经贸新规则正从以GVC贸易为基础的第二代规则向以数字促进贸易的第三代贸易规则演化。报告以我国参与区域贸易协定最高水平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基准,分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度安排中的RCEP深化条款和超越条款,并分析了如何利用制度开放优势,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RCEP市场的枢纽区域之一。报告同时对标CPTPP和DEPA等高水平国际贸易协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度安排的框架下,对于涉及的规则领域要形成基于现代产业体系的制度系统集成创新,并不断推出制度系统集成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