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党中央提出“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根本目标上是理论同源、高度一致的,在内在逻辑上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在实践进程中是同时并举、彼此支撑的。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这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深刻指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高质量发展能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做大蛋糕”,实现生产力的跃升,才能够在整体上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水平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全民受教育程度、人力资本水平的不断提升,这将为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此外,从世界范围的现代化历程来看,那些成功由中等收入国家成长为高收入国家的典型经验中,塑造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二者密不可分,是走向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本章从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四化同步”战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走好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五个方面系统阐释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文明对于高质量发展所提出的内在要求,探析高质量发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