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实现共同富裕,“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我国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积累了大量财富,这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保管好、使用好、发展好……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因而,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巩固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