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作为承保风险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伤残、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在保险实务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如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本章介绍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及分类、构成要件以及典型判例。
潘红艳: 197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著作有《中国保险法视维之日本保险精要》《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法专题及热点问题研究》《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法律人札记》《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判例精解》《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专项问题研究》。在《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杂志》《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在《金融世界》《金融与保险》《中国保险》《中国保险报》《中国银行保险报》等报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