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人是较为脆弱的就业群体,缺乏有效的保护。非正规性是家政工人权益缺乏保障的主要原因之一。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通过了《家政工人公约》(第189号),推动家政工人工作的正规化,一些国家也积极推动立法和制度建设。美国加州《家政工人权利法案》以及加拿大“住家保姆计划”和“家政护理员移民新项目”是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我国也一直努力促进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发展,但是总体来说,目前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程度较低。借鉴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可以将家政服务人员按服务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从最容易规范的群体着手,从最急迫的权益保护项目开始,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我国家政服务人员权益逐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