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委先后印发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CIA”)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持续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进一步加强深港国际仲裁合作,推动“深圳+香港”成为全球仲裁高地,重点建设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海事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从深化国际合作、联动港澳、打造专业中心等三个方面大力建设“双城两院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