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近年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问题却日益突出。以户为单位的确权登记制度使妇女土地权益依附于家庭,而传统文化中对出嫁、离婚、丧偶女性亲属身份的排斥以及部分地区村规民约中对其不利的制度安排,致使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出现易受损状态。要完善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就应当在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以及完善救济措施,加大性别平等的社会倡导,逐步消除制度性和结构性歧视。
何霞: 何霞,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妇女发展与权利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反歧视法、性别与法。
施克玲: 施克玲,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性别与公共政策。
钱晓蓉: 钱晓蓉,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性别与公共政策。
张虹玉: 张虹玉,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在这次调研中,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及16市妇女联合会参与并协助了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统计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的曹凡旸、邓晓晨、王植、陈凯、周霞、刘凯、许韶辉、吴凯强、陆昕慧等同学参与了数据的录入工作,在此特别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