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醉驾”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漳州市两级法院率先探索出台“道安劝导令”制度,施行半年多,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立足于该制度创新,通过实证分析阐释“道安劝导令”机制的现实价值,反思其中的困境与问题。建议从立法上,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第42条立法解释,明确“道安劝导令”将公益活动具体化的合法性;从机制上,完善“道安劝导令”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从共建上,搭建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乃至省、市、县及乡镇(街道)道安办的协作平台。
地方法规,地方法治发展,法治探索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翁志刚。课题组成员:林立、罗德渊、林娟娟、陈宁静、林志梅。执笔人:杨凌芳、戴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