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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完善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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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扎实推进吉林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供给助推吉林省乡村的全面振兴。但随着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日趋空心化,新型矛盾纠纷多发,加之法律服务的差异化需求和个性化特征日益显现,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资源配置、统筹整合、保障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凸显。对此,应有效完善和不断创新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运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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