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竞争力。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的是立足检察职能,凝聚社会力量,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依法做出不起诉、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等,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企业因违法犯罪带来的不利后果和影响。同时,贵州检察机关创新引导非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目的是促进企业事前合规,预防犯罪,提升企业生存发展竞争力。尽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数量不多,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统筹更多办案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力量,凝聚更大改革合力促进有效解决。
社会主义法治,法治发展,贵州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傅信平,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课题组副组长:余敏,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现任贵州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课题组成员:杨彰立,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红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